烏魯木齊軌道交通1號線2026年信號專業繼電器委外檢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1.磋商條件
本項目采購人為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自企業自籌。烏魯木齊地鐵咨詢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對烏魯木齊軌道交通1號線2026年信號專業繼電器委外檢修項目進行磋商,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歡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2.項目概況和服務范圍
2.1 項目地點:烏魯木齊市
2.2項目概況:按照交通運輸部《JTT1218.3-2018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備檢修與更新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對烏魯木齊地鐵1號線信號專業已下道的加強接點繼電器進行檢修,經檢修后恢復繼電器性能。
2.3采購范圍和工作內容:
2.3.1采購范圍:本項目需完成162臺繼電器的檢修工作。
2.3.2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對繼電器進行全面檢測、維護,如有故障零部件應進行更換;(2)保證檢修完的繼電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繼電器檢修測試完畢后應出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合格的繼電器張貼檢測合格標簽;(3)檢修過程中使用的零部件應與現有的繼電器相兼容;(4)應對檢修后的繼電器提供質保服務;(5)向采購人提供繼電器專用周轉運輸箱。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2.4 服務周期:暫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具體起止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接到采購人通知后,檢修工作(含往返運輸)工期不得超過60個自然日)。
2.5 服務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相關規定、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
3.供應商資格條件
3.1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業績要求:供應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競爭性磋商截止日)內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供應商應有與2條及以上軌道交通或鐵路線路長期(3年及以上)合作的經歷,或供應商在過往的5年中任何一年有受委托檢測80臺及以上繼電器的成果)。
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關鍵頁等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3財務要求:具備財務獨立核算能力,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能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有效票據。在經營活動中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4其他要求:
3.4.1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競爭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競爭性磋商項目的響應。
3.4.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響應。
3.5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響應。
4.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
4.1供應商于2026年 5 月 13 日至2026年 5 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時至 13:30 時,下午 15:30 時至 19:00 時,持營業執照(須為三證合一)(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至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總部基地B棟13樓1304室代理處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4.2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提交
5.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 5 月 25 日 11 時 00 分(北京時間),地點為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總部基地B棟13樓1304室。
5.2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競爭性磋商補償
本次磋商對未成交人 不 給予磋商補償。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烏魯木齊地鐵官方網站(http://www.hgj.org.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網站)轉載或發布的競爭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應商報名無效,采購人及代理機構不予承擔責任。
8.聯系方式
采購人: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總部基地A區
聯系人:何瀟、范家垚
電 話:0991-7651403
代理機構:烏魯木齊地鐵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總部基地B棟13樓1304室
聯系人:劉雯、馬江波
電 話:18560049991、15099131295
日 期: 2026 年 5 月 12日